2015年12月,《株洲市市本級政府購買服務指導目錄(第一批)》下發(fā),引起不少政府部門及社會公眾的關注。大家紛紛詢問,政府購買服務如何買?要走哪些程序?
日前,株洲市財政局制定出臺的《市級部門政府購買服務工作基本流程(試行)》對株洲市政府購買服務的基本流程進行了明確和規(guī)范,主要包括8個步驟:編報購買預算、審核購買預算、公開購買信息、實施購買活動、選擇承接主體、簽訂購買合同、履約與資金支付、開展績效評價。
首先,由各部門編報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并填寫《政府購買服務項目支出預算表》,列入本部門年度預算建議草案,報株洲市財政局審核。株洲市財政局在株洲市人大常委會批準部門預算后20日內(nèi),將通過該局門戶網(wǎng)站和市政府采購網(wǎng),向社會公開發(fā)布本年度市本級政府購買服務預算,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在服務項目實施前,各部門必須通過本部門門戶網(wǎng)站、株洲市政府采購網(wǎng)等相關媒體,向社會公開本部門購買服務項目情況,包括購買服務項目名稱、資金安排、購買內(nèi)容、服務標準、服務對象、承接主體資格條件、購買方式、項目評價方法、實施期限等信息。
“為保證透明、公平,各部門在確定政府購買服務的承接主體后5個工作日內(nèi),必須將購買結果在本部門門戶網(wǎng)站、市政府采購網(wǎng)等相關媒體公開,購買文件隨購買結果同時公開。”株洲市財政局綜合規(guī)劃科科長向東介紹。
該基本流程要求,項目實施完成后,由購買主體、服務對象或第三方專業(yè)機構,及時對服務項目的數(shù)量、質(zhì)量和資金使用績效等進行考核評價。評價結果將作為以后年度購買主體編報計劃和選擇承接主體的重要依據(jù),按照“誰組織評價,誰負責公開”的原則,依照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開。(株洲日報/株洲新聞網(wǎng))
編輯:向胤蓉
來源:株洲文明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