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實行春季禁漁制度 保護江河水生生物資源
株洲文明網(wǎng) 2017-04-01 09:09:00
3月31日,漁民李師傅捕魚歸來,把船停在天元大橋下,一邊售魚一邊修補漁網(wǎng),為回朱亭鎮(zhèn)休養(yǎng)做準備。4至6月是魚類繁殖季節(jié),從2013年起,每年的4月1日12時至6月30日12時,株洲市都會在湘江株洲段89公里長的水域?qū)嵤┙麧O,讓魚兒“靜養(yǎng)”。
實行春季禁漁制度,保護江河水生生物資源,是目前各地最通行、最有效的辦法。禁漁期間,禁止所有捕撈作業(yè),要求做到“江中無漁船、岸邊無網(wǎng)具、市場無河魚”。禁漁期間,市民若發(fā)現(xiàn)違規(guī)捕撈和銷售河魚的行為,可致電28682363舉報。
“使用炸魚、毒魚、電魚等破壞漁業(yè)資源的方法進行捕撈的,將沒收漁船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株洲市漁政站負責人介紹,近期他們已給漁民送去《給漁民的一封信》和《安全生產(chǎn)承諾書》,并且要求漁民簽字確認。
禁漁期間,株洲市在冊漁民將獲得每船每月600元的生活補貼。這些補貼將在6月30日前發(fā)放到漁民手中。(株洲日報)
作者:王軍 通訊員 劉敏中
編輯:向胤蓉
來源:株洲文明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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